聊垃圾分類的那些事兒。今天開始聊《從經濟學角度看垃圾分類》版塊的第一篇,垃圾分類,重心要放在“人”身上,而人是理性的。說起經濟學,我首先向大家坦白一下,我第一次聽說經濟學時,我還庸俗的認為,經濟學是研究如何賺錢的(相信有不少同志也有這個想法)。其實,經濟學是研究人的行為的一門學科,即人為什么做這個事而不做那個事兒,用專業的話說,即約束條件下的利益最大化。
經濟學作為一門社會科學,內容繁雜、博大精深,咱們都不是專業研究它的,知道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識就可以了,沒有必要去深究它,那樣,會很累。當然,最主要的、最關鍵的是,我也不太懂啊!
為什么說垃圾分類,重心要放在“人”身上呢?
大家先思考兩個問題:一是垃圾是怎么產生的?二是垃圾分類的主體是誰?
答案顯而易見,是人,還是人!
官方的解釋是,垃圾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或為生活服務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直白的說,就是為滿足人的生活需求、經過使用而產生的廢棄物。而垃圾分類也是要由人去分類的,雖然有些地方,用上了高大上的“智能回收機”,但在家中分類的還是人。
目前,我們很多城市是“見物不見人”,眼睛只盯著垃圾。然后,就和垃圾桶較著勁,一會兒智能回收,一會兒回收屋,一會兒回收亭,不停的變換著花樣,而重心沒有放在“人”身上,沒有好好研究一下“人”。
這個世界有各種各樣的人, 有男人、女人;有老人、有小孩;有素質高的,有素質低的;遠近高低各不同,所謂“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那么,問題來了,有沒有人們普遍存在的、共同的特性呢?或者說,人的本質屬性是什么?這就涉及到人的本質的問題了。
從人的形態來定義,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老師說:人,就是全身無毛,可以直立行走的動物。
從人的關系來定義,偉大導師馬克思說,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
從人的本性來定義,經濟學家說,人是理性的,人都是趨利避害的,而且,逃離痛苦的動力是獲得利益的4倍。
經濟學里,“合乎理性的人”的假設通常簡稱為“理性人”或者“經濟人”。理性人是對在經濟社會中從事經濟活動的所有人的基本特征的一般性的抽象和總結。
這個被抽象、總結出來的基本特征就是:每一個從事經濟活動的人都是利己的。或者可以說,每一個從事經濟活動的人所采取的經濟行為都是力圖以自己的最小經濟代價去獲得自己的最大經濟利益。
人基本上都是趨利避害的,面對利益人們趨之若鶩,面對不利自己的退避三舍。一個簡單的例子:在一個人得意時,親戚朋友圍著自己,在自己落魄是人們就都唯恐避之不及,很少有人會來雪中送炭。
所以,才有“富在深山有遠親,窮在鬧市無人問”的老話嘛!
在這方面,對于一個創業18年的老兵來說,經歷過太多的人情冷暖、世態炎涼。當時,有些事情當時還想不通,但現在全部釋然了,放下了。無他,這就是人性!
相比原來混合垃圾“一包丟”,現在你要我分四類;原來可以24小時“隨時丟”,你現在又要我“定時定點”,增加了不少麻煩,那我為什么要做?
在上一版塊中,我們比較詳細的介紹了世界垃圾分類做得好的法國、德國、日本等國家以及我國的臺北的做法。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其實核心方法,除了宣傳外,就是順應人性的制度設計,最主要的是“胡蘿卜+大棒”的形式。通俗的說就是,分類做得好、減量了,給你獎勵;沒有分類或者多產生垃圾,就多交錢,或者處罰。
在日常的工作中,有不少人吐槽說垃圾分類好麻煩。是的,垃圾分類比不分類是要麻煩一些。很多網友,包括前不久從韓國回國飛來看我的小金同志說:國內扔垃圾太方便了、太自由了!說這話時,看得出小金同志一臉的羨慕嫉妒和不恨!
很多同志對國外的垃圾分類,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國外的垃圾分類制度設計的精髓是:分類是麻煩一些,但不分類會更麻煩。比如不分類要加收垃圾處理費、罰款、做義工,甚至還會入刑。這樣,作為理性人,他(她)自然就會選擇去分類。
想想我們城市的制度設計吧 ,分類比較麻煩,不分類也沒有什么損失!當然,現在很多城市也出臺了罰款措施,但基本上都是“花瓶法律”,屬于聾子的耳朵——擺設,沒有什么可操作性。再一個,你前面分了,后面車來了一鍋端了,作為一個理性人,你還愿意分嗎?